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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给所有的二房东!!! [打印本页]

作者: wss45    时间: 2011-12-21 02:41
标题: 写给所有的二房东!!!
我和老公从中介那里租了个Apartment,由于租金太高,所以找人来share一间房,这种情况在city里面很普遍,很多地方和网上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
因为很多学生或临时签证的人无法从中介租房。

我们的租户搬进来前说好住最少3个月到半年,并且必须给一个月notice, 不然不租。她们答应了,并且要求我们在她们搬进来一个星期之前,
让我们用车先把她们所有的东西运到我们家,但是不给租金,我们也答应了。结果住了不到一个月就说要搬,我们说我们需要一个月notice,她们说不给。
让后我们说那这样,我们找到下个租户就把Bond退给你们,但是她们不依不饶,跑到我老公上班的店里去闹,告诉他的每一个同事和老板我老公欠她们钱。
并且跑到我家里来拍门,基本上可以从5点拍到凌晨12点。

这还不算,她们还找了个什么人帮她们去告我们。今天刚刚咨询了律师,可律师说我不是房东,无权要租客给bond,我问他如果租客对房子有损毁怎么办,
他说可以协商,不能协商的,还是要你自己承担。说到notice,律师说房客可以随时离开,无需给notice. 我问他那为什么我们从中介租房要给2个月bond,
还要给1个月notice,他说中介和房东可以这样要求,但是我们这样的租客就不行。

老实说,我们并不情愿和陌生人share房子,但是因为钱用来做生意了,现在就没法买房。当初是大家说好的,如果你们不答应可以不要租,没有人强迫你,
而且我们说的这两点都只是按照以前我跟别人share的时候房东给我的规矩一样的。
你们连说好的3个月都住不了,我算了,notice不给,我也算了,但是事情毕竟是你们造成的,等我们找到人再给你们Bond我觉得也说得过去,
但没想到却被无穷无尽的骚扰,威胁,最后还去告了我们。

更没想到的是,澳洲的法律保护房东,中介的利益,保护share房子的房客利益,对我们这种签了合同的人,没有任何的保护,也就是说所有的责任都在我们的身上,
如果我们不能收房客的bond,也就是房客可以为所欲为,房子有损毁他们可以没有任何责任,但是我们却要付很多钱给中介和房东;如果她们不用给notice就可以随时随地搬走,
那岂不是比住酒店还愉快?住酒店还要check in和check out, 她们就连这点都不用了。这么好的事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我何苦要给几个月的bond和租金,何苦要每天担心房子里的损毁,
何苦要到处张贴广告,抽很多时间接电话,带人看房,还要担心租不出去?我真的是何苦呀!!我干嘛不去别人家里share? 因为法律规定了我不用付bond,房子损毁不关我事,
还不用给notice, 一旦老子住的不爽了,没有理由,没有原因,想走就可以走,因为这是法律赋予我的神圣权利!!!!

告诫各位象我一样从中介或房东租房的租客们,把房间租给人家share,不能收取bond,不能要求房客住多久,也不能要求房客给notice,否则,就可以被租客提告。
房客对二房东没有任何的义务,可以为所欲为,想搬就搬,并且可以对你随时提告。
所以租房前必须要想清楚,是要多花点钱自己租一套房子;还是为了节约,花几个月的bond和租金向严厉的中介租房,然后分租给别人,成日担心找不到租客,租客来了又要担心房屋地毯的
损毁,还得有心理准备她们随时不告而别;还是自己去找个别人拿出来分租的房子住进去,不用给bond不说,并且想怎么损毁就怎么损毁,一旦哪里让我不爽了,可以拿了包直接就走。

各位,请掂量掂量!三思再三思!!别和我一样不懂法被人告呀。
劝各位二房东小心谨慎,不是说你们一定会碰到不规矩的房客,而是这是澳洲的法律,权利在她们,责任在你们。

对了,律师说过,哪怕房客与二房东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并且双方签了字说好的,也没有法律效力,就好象你和员工协商好逃税一样,你们是有agreement, 但是不合法,所以无效。

今天既然已经知道了澳洲的法律对tenancy的要求,我实在当不起二房东了,以前压力再大,也主要就是找房客,收租(有人搬进来一个月还不交),
修理损坏(弄坏的电器,家具,灯,床单之类的只能自己出钱再买新的),做全屋清洁(你不做,她们也不会做的),控制水电(因为包了,客厅厨房,厕所的灯从来没有人关,etc),
和房客相处(因为哪里让她们不高兴了就要搬)之类的压力,现在再想想澳洲的法律,感觉没有比这更不公平的角色了。
如果你认为二房东收了很多钱,交的房租比较少,那你错了。我不知道别人,我们的房租半年就涨,但我们从来没涨过她们的房租,因为不敢涨,怕她们搬或找不到房客。

以上是我个人的体会,不代表所有人。但是如果你收了bond,或要求房客给notice,对不起,你违法了!这个法律是最近才修改的,不清楚大家是否都知道,
反正我是从来不知道的。所以,如果你做了以上两条而有天被人告了,请不要惊讶!

如果你作为房客对二房东也有不满,没问题,澳洲法律已经帮你们解决了这个问题!!!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对于我所知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作者: hsqhugh    时间: 2011-12-21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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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mes的猫    时间: 2011-12-21 04:30
真是。。。替LZ火大
作者: Karen2010    时间: 2011-12-21 06:11
很想知道他请律师告你要华多少律师费
作者: Y叔    时间: 2011-12-21 06:12
这里也有照相业务?!
作者: irenejicn    时间: 2011-12-21 06:20
sublease本来就是不受保护的
不过lz和他们的约定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我不知道是书面的会不会有所不同?
作者: 猪猪的宝贝    时间: 2011-12-21 07:00
对了,律师说过,哪怕房客与二房东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并且双方签了字说好的,也没有法律效力,就好象你和员工协商好逃税一样,你们是有agreement, 但是不合法,所以无效。

不知道是哪个律师这么说的,并不完全正确。这个是arguable的
作者: Qiuqian    时间: 2011-12-21 07:10
同情LZ遭遇,遇人不淑。
不过中介好像的确有条款,不可以sublease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二房东和租客的关系不受保护。
作者: felix100    时间: 2011-12-21 07:17
这个律师就是狗屎不用理他,在双方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应用公平交易条款。

如果再来敲门.报警告他扰民。

[ 本帖最后由 felix100 于 2011-12-21 20:10 编辑 ]
作者: felix100    时间: 2011-12-21 07:21
原帖由 Qiuqian 于 2011-12-21 08:10 发表
同情LZ遭遇,遇人不淑。
不过中介好像的确有条款,不可以sublease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二房东和租客的关系不受保护。


这是两件事情。不能混在一起.

[ 本帖最后由 felix100 于 2011-12-21 08:27 编辑 ]
作者: DMW    时间: 2011-12-21 07:42
同情楼主
作者: 用什么轻舞    时间: 2011-12-21 08:15
楼主火大,同情。
作者: stephanie829    时间: 2011-12-21 08:21
建议楼主去fairtrading的网站上去仔细看一下,或者打电话问一下。 我记得如果签了书面合同的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客搬走是要求2周的通知的。只是楼主可能是口头协议,再有押金没有交去fairtrading,如果真闹上法庭也吃亏,为长远想别为了这些钱损坏自己的credit. 何况这样的房客早搬早好,住久了还不知道要出什么矛盾。唉,我出租房子也不想签合同,主要怕麻烦,看房的MM就强烈要签,说有法律保障,怕押金被我扣没了,说以前遇见过的。站在他们的角度也是可以理解的。建议楼主找房客,财力重要,人品更重要。
作者: crunchy    时间: 2011-12-21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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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ghttang    时间: 2011-12-21 08:21
既然法律不保护你,法律也不会保护他。。。。。你完全可以无视他的存在。

退一百步说,就算你今天欠他钱了,你就不还,那怎么着?

欠不欠钱,这个是明事纠纷,有本事就让他上庭,让他拿着order来问你要钱,

搞什么晚上拍门,来店里干扰生意,这些完全都可以报警了。
作者: stephenqiu    时间: 2011-12-21 08:29
求正解
作者: cangaru    时间: 2011-12-21 08:37
最好什么都预先写下来,白纸黑字,比口头强
作者: mxgong    时间: 2011-12-21 08:43
这个只能说是SINGLE CASE 你碰到极品了。

对于什么来住的,都之前不付租金的,你根本就不该租给他,这种人明显是把钱看成命, 以后绝对会跟你搞钱上的问题。
作者: 李小RO    时间: 2011-12-21 08:52
刁民不用跟他讲理!直接飞踹!
作者: ivorsyd    时间: 2011-12-21 09:12
楼主遇到极品了
以后还是找一房一厅的吧,宁可贵点
再补充一点,这边法律就是扯淡,美其名保护弱者
中介还拖着我的房租,一遍遍电话催
更不要说房客欠钱了  

[ 本帖最后由 ivorsyd 于 2011-12-21 10:18 编辑 ]
作者: 大牛哥    时间: 2011-12-21 09:21
原帖由 righttang 于 2011-12-21 09:21 发表
既然法律不保护你,法律也不会保护他。。。。。你完全可以无视他的存在。

退一百步说,就算你今天欠他钱了,你就不还,那怎么着?

欠不欠钱,这个是明事纠纷,有本事就让他上庭,让他拿着order来问你要钱,

搞什么晚上拍门,来店里干扰生意,这些完全都可以报警了。

正是我想说的。
作者: 数学家    时间: 2011-12-21 09:41
再来拍门你就报警,警察会让他去法庭解决的。如果再来骚扰就属于刑事责任了,警察有权抓他的。
作者: sunrongsz    时间: 2011-12-21 09:50
同情楼主。。。希望能好好解决。找房客要面试,找成熟点的。
作者: 玩美    时间: 2011-12-21 09:53
同情
作者: 携顺    时间: 2011-12-21 09:55
同情
作者: 白雲山民    时间: 2011-12-21 11:44

作者: 再来一碗    时间: 2011-12-21 11:54
运气不好
作者: 羽裳    时间: 2011-12-21 12:09
还跑到单位去闹,这租客多大年纪亚,现在国内也不兴这样的。
作者: mingsh22    时间: 2011-12-21 12:20
LZ这事要是走正规的途径你肯定不在理。 只怪自己遇到极品房客了吧。记得以前看到个一起住的房客,她被二房东告知,如果提前搬走,那她将被告到她的语言学校区,这样她将被立刻遣送回中国。那个同住的房客还真信了,规规矩矩的住完整个LEASE。 所以还是得看你碰到的房客。
作者: adline0109_cn    时间: 2011-12-21 12:32
房客一定要好好找,不要贪图为了早点租出去而降低要求啊。
作者: oznature    时间: 2011-12-21 12:58
签了书面合同的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客搬走是要求2周的通知的.
作者: RD妈妈    时间: 2011-12-21 13:38
好同情楼主啊!
作者: GWHM    时间: 2011-12-21 15:22
标准合同都是28天,没听说过写了合同 无法律效应的

原帖由 oznature 于 2011-12-21 13:58 发表
签了书面合同的话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房客搬走是要求2周的通知的.

作者: 公平孩子街    时间: 2011-12-21 18:42
我们也当了三年的二房东,在city 附近的townhouse  ,share了三间房出去  来来回回超多人 ,感觉 就是累 并且
法律不保护你  你写了合同也没用   不过还好 我们没有出什么大事 我们和所以的房客关系都非常好 (不容易呀 汗  )房子本身也旧了 当初的租金很便宜 看在自己不用付房租的份上 各种忍了 !看中新房了 ,马上买了 搬走了 再share属于自己房子的时候  再写合同 就合法了 。
我们当时 一定是选好房客  觉得他好 才让人住的 我们那个地方很好租出去 不愁没房客 所以我们会好好选 而且 一发现房客有不爱干净等问题就麻烦让他们搬走  口头再三订好规矩 。
旧房子以前的二房东也因为入住时间和房客起了争执 叫了警察 警察根本不管二房东的  还要勒令归还物品
我们现在房客有个外国人 他提醒我们  要把房客交的磅金 交到公平交易局 他和某任房东不愉快上法庭 法官只问房东有没有交磅金到公平交易局 没有就直接休庭了
作者: josephhun    时间: 2011-12-21 22:40
那租客真人渣
作者: training    时间: 2011-12-21 22:55
公布人渣英文名字吧,让大家小心些。。。
作者: johnsa    时间: 2011-12-22 08:23
女房客跑到男房东单位去闹?说明你们和房客之间的信息交流过多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宁可自己扛着,也不愿意让别人进入自己的生活。
作者: wilson1416    时间: 2011-12-22 09:11
其实当二房东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最好与租客签订Residential Tenancy Agreement, 表格可以从Australia Consumer Affair 网站上下载。大家可以点击这个地址http://www.consumer.vic.gov.au/C ... esidential_Tenancy/$file/TenancyAgreement.pdf
所有备注条款(所有与房客达成的协议)可以用中文写在Schedule A item B的Additional Term里。这样就谁也赖不掉了。
作者: smslover    时间: 2011-12-22 10:07
二房东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常识 -.-

但这很简单啊,你说没收过他bond他能怎么办?就算他有receipt 又怎么样。。。各种理由各种编,她们根本就不能告你去,碰到极品房客就要有极品对付方法。。。

人家无赖,你又要做好人,只有被欺负的份了,澳洲法律是死的,不保护任何人,只保护证据,大家说大家的呗,只要他们没有合法的证据,他们告不了你。

来你家或者公司闹,直接报警,叫保安。。。谁怕谁啊。。。。。。
作者: smslover    时间: 2011-12-22 10:09
哥碰到这种人,从来不退BOND,只要让他们搬走了,就不用担心了
作者: ZhuNan    时间: 2012-11-1 19:53
lz的律师是糊弄事的。建议没事别找律师,不过要找就别心疼钱找好的。否则花冤枉钱还被忽悠
作者: japanjoshua    时间: 2012-11-1 19:57
遇到不好的租客真是头大,将心比心,这些人素质真是够差的
作者: nsm777    时间: 2012-11-16 15:24
这就是为什么 很多学生或临时签证的人无法从中介租房

作者: shlily    时间: 2012-11-16 15:30
同情lz
作者: parramatta    时间: 2012-11-16 15:34
告上法庭,也是要先调解的,最后也要证据说话;上门骚扰,当然报警阿,如果情势不对头,就要实事求是说有人身威胁;
作者: sunnycn    时间: 2012-11-16 15:37
极品房客
作者: xingqing88    时间: 2012-11-16 15:38
同情楼主
作者: 高寿财    时间: 2012-11-16 15:41
教你一招:
招房客尽量招男生,
虽然有时脏点,
但极少有这样的垃圾。

作者: lingg    时间: 2012-11-1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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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jf    时间: 2012-11-16 15:43
也只能说遇人不淑,看房子的时候如果遇到谈不来的,或者有种种不合理要求的就应该早早拒掉。不过看人真是学问,我朋友take房子,也被分租的人欺负,还动了手,警察都来了,最后还要闹上庭,头大阿
作者: ilovehy    时间: 2012-11-16 15:45
刚刚解决了一件这方面的事情。从中介那里得到的“权威”意见是,假如你是二房东,只要跟owner或中介协商好了,是可以转租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没有协商的话,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二房东也不是完全无能为力。
作者: YellowTulip    时间: 2012-11-16 15:51
本来嘛, 租客和agent签了lease agreement, 就已经写明了房子是多少人住, 分组给别人就不合法了。agent收了租客的bond, 是要交到fair trading的。 所以, 在法律面前, lz 就不受保护了。




作者: QDLIULINGLING    时间: 2012-11-16 16:21
同情,碰上这种无赖也没办法

作者: a-spec    时间: 2012-11-16 16:35
只要还中介说一下,把bond上缴,就是合法的了。之前这里有个一样的,最后打官司了,也是协调,2房东也没被怎样。搜下以前的帖子。
作者: 小青年    时间: 2017-4-10 09:32
同情楼主
作者: 贷无忧    时间: 2017-4-10 16:01
楼主真苦. 我之前的房客 不上班不上课的 天天在家洗衣做饭 从不打扫。最后被我赶走发现房间地板什么的都有损坏,不但不赔钱 还叫男朋友骂我家破地板什么的。现在人家自己做房东了,好想拉出来揍他们一顿的. 哎...
作者: mt727    时间: 2017-4-10 20:54
学习。
作者: weedoo    时间: 2017-4-12 19:48

作者: xhchris    时间: 2017-4-12 21:41
二手转租本来就是灰色地带。
但有两个事情你要明白,你和他的租金,押金纠纷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你可以不用理他们,他们有证据让他们上庭告。
他们来单位和家里骚扰你们,你们可以报警并且申请禁止令,有禁止令再来,警察可以直接逮捕他们的。
作者: zgz128    时间: 2017-4-12 21:44
不是所有的都是这样的
作者: sm375    时间: 2017-4-12 21:54
好一座大坟,不知道lz现在怎么样了。居然还有多多哥哥的留言。
作者: hual    时间: 2017-4-12 22:00
我从来不加最少住三个月时间,房东和房客是双向选择,其中一方不乐意,提前2周通知,一拍两散。以前哪个房东说最少住3个月,我立马不住。
作者: shareddesk    时间: 2017-4-12 22:08
hual 发表于 2017-4-12 22:00
我从来不加最少住三个月时间,房东和房客是双向选择,其中一方不乐意,提前2周通知,一拍两散。以前哪个房 ...

我也是。
而且我当二房东的时候也是,不限制时间,大家按照规矩来,没有什么问题。
作者: emmahoo    时间: 2017-4-13 10:40
极品房客的概率还不低
作者: 121fb    时间: 2017-8-10 11:06
我有查过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1997,其实是允许分租的,但需要向房东提出书面申请,而且房东如果没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拒绝的,但一般情况下中介怕麻烦都不会帮你递交这个申请或者干脆告诉你不允许分租。
作者: wang8xiao    时间: 2017-8-10 14:11

作者: happyking    时间: 2017-8-1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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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ppyking    时间: 2017-8-10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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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v    时间: 2017-8-10 14:37
看了半天,才发觉掉进“坑“里了 :-(
作者: sunray715    时间: 2017-8-1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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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snz    时间: 2017-8-10 15:10
额,最好是不要做二房东,对房东不好,自己也难打理
作者: Carpe-diem    时间: 2017-8-10 15:27
碰到无赖了
作者: 天涯浪客    时间: 2017-8-10 15:30
好深的坑。
作者: weiwei0410    时间: 2017-8-10 16:23
安慰一下,极品到处都有。。

楼主不太会挑人的话,建议楼主以后把租客加到合同上。。
作者: forumkai    时间: 2017-8-10 16:38
各种奇葩都有
作者: wangchaoalan    时间: 2017-8-10 16:43
所以找个老实的房客比每周多10几20更重要。

我Take了一个house一年半,其中来来回回换了几个房客,有学生,有来探亲的父母等。都相处的非常融洽。
作者: elena2000121    时间: 2017-8-10 16:48
二房东本来就是灰色地带,肯定不受法律保护的,只能私下看人品看运气了。
作者: Dennis888    时间: 2017-8-10 18:15
happyking 发表于 2017-8-10 14:18
把你房客的身份证件给我 我让国内警察兄弟系统里面查一下 他们在这里给你闹  就在国内操死他们 ...

这服务真好啊 以后有需求 可以提供吗 :)
作者: herbalist    时间: 2017-8-10 18:30
楼主应该去看一下自己和房东的合约,上面多半有不能sublease或者sublease需要房东书面同意之类的条款。是楼主先在和房东的关系上违约了,怨不得别人啊。如果楼主向房东声明了就是要sublease,房东不见得会租,或者会要更高的价。
作者: happyking    时间: 2017-8-10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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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rold7781    时间: 2017-8-10 20:48
我房客从来都是找男的,女的不仅麻烦还容易赖账耍泼,男的每天埋头窝房间打游戏
作者: michael128    时间: 2017-8-10 21:30
所以找房客一定要看清人,宁可空几周也不要随便找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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