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加上父母的名字避免land tax可否?QLD
本帖最后由 csq84 于 2024-4-28 08:43 编辑名下三套
一套自住,两套投资,准备买第四套,但是这样的话就会要被收取land tax
为了减少税费是否可以在买房的时候加上父母的名字,这样他们可以分走一般的土地价值
请问这个思路对不对?会不会造成什么其他的麻烦?
(父母都是PR) 可以 按比例来。。。 好搞笑
land tax是跟房子走的,不跟人
只要这个房子是投资的,整体就要交这个税,至于房主们怎么分摊,是你们的事
你能做的也就是把这个房子作为你父母的自住房,那可能就不用交税,但是贷款银行能不能同意就是另外一回事 这样加名字需要交stamp duty和CGT吗? benzchen 发表于 2024-4-27 23:10
这样加名字需要交stamp duty和CGT吗?
我是买房的时候加名字,不是买完再加 leoyin2014 发表于 2024-4-27 22:42
好搞笑
land tax是跟房子走的,不跟人
我的理解是你名下所有土地的价值超过起征点之后才需要缴纳
同时自住房是不算的,
如果是持有联合持有,那么land tax是会需要按照人头打折
只有海外投资人是没有起征点一律需要缴纳 这套房子如果是出租肯定要交land tax 。如果父母没有房产买了自住,那么父母的份额不需要交land tax 。因为是pr,还有个要考虑进去的就是能不能住满200天。 本帖最后由 leoyin2014 于 2024-4-28 08:16 编辑
csq84 发表于 2024-4-28 00:06
我的理解是你名下所有土地的价值超过起征点之后才需要缴纳
同时自住房是不算的,
没有这回事
自己瞎理解
只要这个房子是投资的,整个房子必须交全部的land tax
即便你父母有一半产权,也不能免,因为他们又不住在这个房子里
你必须替他们交全部的land tax
除非这个房子是你父母自住的,一分钱land tax不用交
所以你幻想的那种一半房子是父母的主要居所,免交land tax,只是你一厢情愿,希望你能够对税务局解释——你是如何做到的,把房子出租给一个家庭,然后你父母还住在里面的?
你都拥有四所房子,完全应该了解这里面的权利和义务,搞小动作,没有必要,影响大局,到时候小心法院的法绳! 即使父母自住,你也要付land tax. Leo哥支持你 一个家庭只能有一套主要居所,其他的都要付land tax
只要你交了钱,没人理你真正做什么,自住也是可以的
你不交钱,还想薅税务羊毛,那是不可以的,法绳分分钟套下
地税计算复杂,地税局也很聪明,先算房再算个人,分层计算的 具体地税如何计算,新州如下,估计昆州也是类似的
https://oursteps.co/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22281
lz这样耍小聪明的人估计不少,如果这都能得逞,税局不用混了
好奇楼主那两套投资房是怎么操作不交land tax的 littlegreen 发表于 2024-4-28 19:26
好奇楼主那两套投资房是怎么操作不交land tax的
没到threshold吧 leoyin2014 发表于 2024-4-28 08:10
没有这回事
自己瞎理解
昆州每人有60w的免征额,lz的想法是可行的。
但是,父母在承担免征额的基础上,也拥有了一部分房屋的产权,今后也涉及到过户的问题,以及出租收入交税的问题。
总之,最好还是问问会计。 昆州是可以和朋友父母合买房子,然后按比例分摊地税。但是rental income 也是要按一样比例分摊,这样negative gearing就少了,除非父母和子女也有差不多的收入。两套房子还没到60W的起征点吗?那应该就是公寓房了。
要想不交地税可以建立个trust,把房子放到trust里面,但是这样负扣税也没有了。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mark Land tax is deductible as an expense/ tax deduction, but cannot be waived unless it’s PP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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