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box
发表于 2024-1-23 22:21
很好的分析!事实上因为华人的情愿,或直接或间接的给媒体提供了随意侵犯隐私的权力和素材,这次是孙维这个大家心中的大坏蛋,下次呢?澳洲社会的平等已经被远在中国的一个司法不公的案件破坏了。
诗意探险家
发表于 2024-1-23 23:04
不对孙维占站立场,
但是洋洋洒洒一篇长文,最后要加上一句” 有同学隐晦提出,《澳大利亚人》有种族歧视嫌疑。我没有更多证据,但他们有前科是真的。” 用扣帽子方式带节奏, 直接可以让这篇文章扔垃圾桶了。
missdrafter
发表于 2024-1-23 23:06
对楼主非常失望
ozlion
发表于 2024-1-24 02:00
missdrafter 发表于 2024-1-24 00:06
对楼主非常失望
同感
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6:22
诗意探险家 发表于 2024-1-23 23:04
不对孙维占站立场,
但是洋洋洒洒一篇长文,最后要加上一句” 有同学隐晦提出,《澳大利亚人》有种族歧视 ...
楼主好像也没有赞同这个说法,只是提到有这么一说。作为一篇代表个人观点的文章,最后顺便提这么一句,算不上是扣帽子吧。
诗意探险家
发表于 2024-1-24 16:37
虞宅与美丽 发表于 2024-1-24 17:22
楼主好像也没有赞同这个说法,只是提到有这么一说。作为一篇代表个人观点的文章,最后顺便提这么一句,算 ...
我认为是典型的扣帽子。帽子扣上就可以只论立场(此报纸有反华历史),不论是非了。
企鹅男孩
发表于 2024-1-24 17:53
孙能告什么?报纸既没有说孙造假,又没有说孙杀人,只是报道了“孙是中国网民认为的罪犯,并且网民认为她有造假的可能”。这些都是事实报道,而且是公共事件,孙咋告什么。
说报道是种族歧视更是扯淡。认为孙是罪犯的难道不都是华人。只怕只有孙在足迹的账号才会想把一个臭名昭著的嫌疑人和澳洲华人绑定在一起。
NonSense
发表于 2024-1-24 18:51
洗地的组团了?
疑罪从无???
这案件是证据被破坏 不是证据不足
破坏隐瞒证据就足够把孙维和相关警察都抓进去了
啥玩意就学法律 真丢人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19:28
确实,这种大肆灌水,在外围挑动舆论,携社会舆论(有多少水分天知道)压司法公正,是在挑战传统的司法体系,其态可怖,其心必诛。真要想公平正义地揭露真相,完全应该从国内入手,推动国内法律系统的公权去立案,这样才是正解正路。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39
本帖最后由 Shaunthesheep12 于 2024-1-24 20:44 编辑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0:28
确实,这种大肆灌水,在外围挑动舆论,携社会舆论(有多少水分天知道)压司法公正,是在挑战传统的司法体系 ...
你倒是回国推动法律系统的公权立案去啊,在这讲有什么用? 你敢去么?不怕回不来?这里挑战的不是传统的司法体系,是独裁体制和特权司法系统。
要改就得回国革命,建立真正的民主自由国家才行,光讲这些法治建设有啥用,道理谁不懂的, 关键你得回国造反闹革命才能真正实现。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49
这种文章一点意义都没有,都没讲在点子上,全是些无关痛痒的法律表面话。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的深层体制原因、特权关键情节避而不谈。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19:55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39
你倒是回国推动法律系统的公权立案去啊,在这讲有什么用? 你敢去么?不怕回不来?这里挑战的不是传统的 ...
嗯,你要是这样解释此事发酵的缘由,倒是可以理解啦。不是吗?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59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0:55
嗯,你要是这样解释此事发酵的缘由,倒是可以理解啦。不是吗?
不对,这是发酵的缘由是被毒害成残废失明30年,最后还得含冤去世。而这些是特权凌驾法律之上造成的,不是国内的司法系统不完善,是在特权干预下有法不施,执法缺失,所以不是法律层面问题,是特权体制问题。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0:02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49
这种文章一点意义都没有,都没讲在点子上,全是些无关痛痒的法律表面话。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 ...
请详细讲一讲具体哪里办案不公,孙家有何背景和特权,这个刑事案件与体制何干,愿听其详。我还真的想在这里等到有根有据而不是道听途说的来龙去脉,能做到吗?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20:05
本帖最后由 Shaunthesheep12 于 2024-1-24 21:40 编辑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1:02
请详细讲一讲具体哪里办案不公,孙家有何背景和特权,这个刑事案件与体制何干,愿听其详。我还真的想在这 ...
想在这里等到有根有据而不是道听途说的来龙去脉?那让同宿舍的孙维和其他两位舍友出来说啊, 堂堂正正出来接受媒体采访,证实或反驳网上的各种声音各种资料,这样我们就知道哪里办案不公了。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0:13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19:49
这种文章一点意义都没有,都没讲在点子上,全是些无关痛痒的法律表面话。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 ...
不要转移视线,“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的深层体制原因、特权关键情节避而不谈。”是你说的,当然要由你来解答,为什么要推到其他人身上呢。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0:13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20:05
让同宿舍的孙维和其他两位舍友出来说啊, 堂堂正正出来接受媒体采访,证实或反驳网上的各种声音各种资料 ...
不要转移视线,“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的深层体制原因、特权关键情节避而不谈。”是你说的,当然要由你来解答,为什么要推到其他人身上呢。
Shaunthesheep12
发表于 2024-1-24 20:25
本帖最后由 Shaunthesheep12 于 2024-1-24 21:40 编辑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1:13
不要转移视线,“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的深层体制原因、特权关键情节避而不谈。”是你说的, ...
想要知道真相,当然要转回到当事人身上。目前所有人的讨论,包括你,包括本楼的文章,都是根据网上的知情人的资料进行的讨论和反驳。
上班ing
发表于 2024-1-25 07:41
这事儿国内已经禁言了,他们想让海外华人也闭嘴,对吗?
pan123au
发表于 2024-1-25 08:02
maxdll 发表于 2024-1-24 21:13
不要转移视线,“朱令案里国内法律形同虚设,及真正的深层体制原因、特权关键情节避而不谈。”是你说的, ...
北京警方14处为什么不敢公布孙维的供认书,和卷宗的材料,20多年过去了,连朱令家人和律师都不让查阅。当时的北京政法委书记说过,为了这个案件,差点都栽进去,孙维最清楚谁是投毒人。(大概就这个意思),要不是有批示,谁愿意这么做。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BA%E5%8D%AB
1999年3月起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2001年8月不再兼任市局局長。據《羊城晚報》報導,強衛在擔任北京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曾主持召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三長會議」,下令終止偵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清華大學女生朱令鉈中毒案。2001年3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2006年1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
pan123au
发表于 2024-1-25 08:53
本帖最后由 pan123au 于 2024-1-25 09:54 编辑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孙维“做”了,于是,其他关于意图的猜测就没有根基。目前所知的证据链也不完整。很多网友根据国情,认为如果没有干涉,公安有的是办法让她招供,但即使招了,因为用了“办法”,在澳洲也不是合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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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以看50楼的内容,孙维在8个小时的审讯中,根本就没有用“办法”,她签了自己的供认书。以后孙家通过江的批示,下令終止北京公安调查朱令鉈中毒案,孙维因为此案被拒签几个欧美国家,后来孙家给孙维和她哥哥都改了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北京改到某个小地方)。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C%BA%E5%8D%AB
1999年3月起任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書記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2001年8月不再兼任市局局長。據《羊城晚報》報導,強衛在擔任北京市委政法委書記期間,曾主持召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三長會議」,下令終止偵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清華大學女生朱令鉈中毒案。2001年3月,升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2006年1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
chatchat
发表于 2024-1-25 10:36
pan123au 发表于 2024-1-25 09:53
这个案子的关键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孙维“做”了,于是,其他关于意图的猜测就没有根基。目前所知的证据链 ...
感谢回复。你所说的内容,在我文章的第3节第一段概括了。
我学习的是新州法律,所以,只是讨论此案在新州法律系统的可能性,以及对媒体塑造华人stereotype的担忧。
chatchat
发表于 2024-1-25 10:48
关于你提到的国内报纸报道,顺便说一下媒体和司法系统的关系。西方媒体被冠“无冕之王”,因其独立的监督作用(显然不完美,但你无法否认它的作用),很多案子都是媒体先报出来,然后司法系统跟进调查取证提起公诉的。
文中说过,媒体可以通过hearsay就报导,但检方要提告,需要大量的证据,大部分情况,hearsay道听途说是不能入证的。
在新州,对法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旁听法院审案(保密案或儿童案除外),没做过陪审团的,找机会听一下也是人生经历。
whatalife
发表于 2024-1-25 13:07
学法的人,最终也是屁股决定脑袋,先入为主顺便带个节奏,彼此彼此。
曲晨
发表于 2024-1-25 13:43
chatchat 发表于 2024-1-25 11:36
感谢回复。你所说的内容,在我文章的第3节第一段概括了。
我学习的是新州法律,所以,只是讨论此案在新州 ...
学法律中文这么好 真是不容易
pessy
发表于 2024-1-25 14:00
本帖最后由 pessy 于 2024-1-25 15:05 编辑
哎呀呀
pessy
发表于 2024-1-25 14:02
本帖最后由 pessy 于 2024-1-25 15:06 编辑
一般呵呵
pessy
发表于 2024-1-25 14:04
本帖最后由 pessy 于 2024-1-25 15:19 编辑
物种多样性
happyheros
发表于 2024-1-25 14:09
pessy 发表于 2024-1-25 14:04
https://www.oursteps.com.au/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56538,,,,法学一年生一点都不忙噢, ...
楼主是牛娃妈妈,也并不能证明楼主不可以同时是法学一年生啊:loveliness:
pessy
发表于 2024-1-25 14:11
happyheros 发表于 2024-1-25 15:09
楼主是牛娃妈妈,也并不能证明楼主不可以同时是法学一年生啊
我说的是不太忙哈,,,你是不是回错贴子了